商品詳細介紹
【第1天】 基隆-歌詩達莎倫娜號【郵輪16:00啟航】 |
今日歌詩達郵輪莎倫娜號於基隆啟航,於基隆啟航,您可利用登船前自己遊覽基隆,基隆市位於台灣的東北角,三面環山,一面臨海,為台灣北部重要的國際商港,繁華的港都無論功能及型態上神似香江風情,猶如一個小香港。 【企畫小語】不用舟車勞頓,更不用天天打包行李,一覺醒來就到了新的國家或新的景點,在旅行過程中,時時沈浸在優美的氛圍中,更有著陸地所沒有的海洋浪漫及冒險感,這就是全世界旅人最嚮往的郵輪旅遊。歌詩達郵輪上以浪漫優雅的風格,提供最精緻的美食及精采娛樂,便利的華語服務更讓您享受海上假期無國界,一旦體驗過就從此愛上這獨一無二的悠閒旅行方式。 早餐:X 午餐:登船後可享用下午茶簡餐 晚餐:豪華郵輪 |
【第2天】 海上巡遊 |
最悠閒、最自在的體驗歌詩達莎倫娜號,莫過於全日航行於海上的悠閒時光。 早餐:豪華郵輪 午餐:豪華郵輪 晚餐:豪華郵輪 |
【第3天】福岡‧日本(今日觀光行程敬請自費自理)【郵輪12:00抵達、22:00啟航】 |
今日郵輪來到日本九州的福岡。 您可自費加購岸上觀光行程,前住福岡最受人喜愛的著名景點。(以下為加購之行程內容) (此岸上觀光加購行程,為歌詩達郵輪公司統一安排,景點或遊覽順序將依當地實際狀況稍作調整,造成不便敬請見諒並感謝您的知悉。) 早餐:豪華郵輪 午餐:豪華郵輪/加購岸上行程者則敬請自理 晚餐:豪華郵輪 |
【第4天】釜山.韓國 【遊輪08:00抵達;16:00啟航】(今日觀光行程敬請自費自理) |
【釜山】是韓國南部最大的城市,也是一個貿易大港。釜山近年來成為韓國旅遊的新選擇,比首爾消費還要划算。藍色的天,一望無際的大海,釜山的美景讓整個心靈都平靜下來了。雖然釜山擁有淳樸寧靜的氣息,但隱約中還具有一股時尚魅力。 您可自費加購岸上觀光,前住釜山最受人喜愛的著名景點。(以下為加購之行程內容) 早餐:豪華郵輪 午餐:豪華郵輪/加購岸上行程者則敬請自理 晚餐:豪華郵輪 |
【第5天】 海上巡航 |
今日郵輪航行於東海海域,您可輕鬆愉快的享用郵輪各種遊樂設施及精緻美食。 早餐:豪華郵輪 午餐:豪華郵輪 晚餐:豪華郵輪 |
【第6天】 基隆【郵輪08:00抵達】 |
今日,歌詩達莎倫娜號返抵基隆,結束愉快的郵輪海上假期,返回闊別多日的甜蜜家園。 早餐:豪華郵輪 午餐:X 晚餐:X |
◎歡樂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交觀綜2138號‧品保 北1785號 【遊輪行程之異動:遊輪公司基於環境之不可抗力因素或基於旅客安全考量,可於未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對行程中登船、抵/離港時間及停泊港口,做出必要的變更。若有上述的情況發生,遊輪公司及乙方不負任何退款和賠償責任。】 |
體驗說明
使用方法說明
**艙房狀況變化大,請加 line@詢問 (請搜尋 @play365),確認有位再下訂,謝謝**
**旅行社人員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09:30~12:00、14:00~18:00,例假日不接受訂房、訂位**
注意事項
一、責任問題:
1.本行程不收取護照及其他證件正本,請旅客務必檢查護照狀況,另根據郵輪公司規定,護照需超過180天以上之效期(以登船日當天起往前推算),並請告知一同出發旅客出發時務必自行攜帶辦理登船手續。
2.凡搭乘郵輪者,須遵守各國法律,並持有有效護照及簽證。如因個人理由或簽證及護照問題,遭某一國家拒絕入境,或被拒絕登船者,乙方概不負責。
3.提醒甲方行前宜自行購買旅遊平安保險及郵輪旅遊行程取消、延誤等相關保險,並自行理解理賠標準,以因應郵輪航程實際航行時之不確定性風險分擔。
4.本公司僅為代訂艙房服務,依主管機關規定,,凡旅行社僅銷售郵輪公司船票而未涉及旅遊行程安排者,因非屬旅遊契約之一種,其旅客亦不符旅行業責任保險有關「旅遊團員」之定義,故將無投保旅行業責任保險。建議旅客出發前自行投保旅平險,以保障自身權益。
二、報名付訂相關規定如下:
A.報名後要求取消或未連絡不參加者依實際情形收取已代墊付之簽證工本費及手續費外,此航程訂位暨取消辦法如下:
1. 於旅遊開始前90天以上取消者,將收取全額訂金15000元為取消費⽤。
2. 於旅遊開始前89-57天以上取消者,將收取全額船艙費用之30% 為取消費⽤。
3. 於旅遊開始前56-29天以上取消者,將收取全額船艙費用之50% 為取消費⽤。
4. 於旅遊開始前28-15天以上取消者,將收取全額船艙費用之75% 為取消費⽤。
5. 於旅遊開始前14天(含14天內)取消者,將收取甲⽅全額船艙費用之100% 為取消費⽤。
依上述⽅式計算取消費⽤時,若需收取取消費⽤⾦額低於每人NTD 15,000時,甲⽅取消費⽤仍以每人NTD 15,000計。
若遇到本國及國外之例假⽇,應提前通知⼄⽅作業,以符合國際郵輪公司取消⽇期計算之規定。
B.遊輪行程之異動:
◎遊輪公司基於環境之不可抗力因素或基於旅客安全考量,可於未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對行程中登船、抵/離港時間及停泊港口,做出必要的變更。若有上述的情況發生,遊輪公司及本公司不負任何退款和賠償責任。
C.遊輪訂位入名單規定:
1.甲方需於出發前45天以上提供乙方正確名單及分房(同護照上之正確英文姓名)。
2.出發前44-31天甲⽅欲更改旅客名單、旅客基本資料或艙房分配時,需付更改名單手續費每人3,000元。
3.出發前30天內恕恕無法更動任何旅客名單、旅客基本資料或艙房分配。
4.旅客為雙重國藉身份時(持一國以上護照),郵輪名單必須為登船所用該本護照之姓名。
5.甲方需於出發前45天以上,繳交護照資料及行程必要之簽證資料,以利將其輸入郵輪公司資料庫。
6.若甲方未於以上期限內提供正確護照及簽證資料,而造成旅客無法順利登船,郵輪公司及乙方概不負責。
7.旅客需委託⼄⽅辦理簽證者,儘請提早作業,如逾期或不及辦理其相關責任旅客須自行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