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詳細介紹
【第1天】 桃園/曼谷蘇汪那彭機場 🚌芭達雅→恐龍咖啡廳下午茶→泰式按摩120分鐘→芭塔雅步行街 |
【恐龍咖啡廳(含飲料一杯)】 【泰國傳統古式按摩(約2小時)】 【芭達雅不夜城或步行街】 早餐:機上套餐 午餐:發餐費 THB200 晚餐:Centara海鮮百匯自助餐 THB650 |
【第2天】芭塔雅→東芭樂園體驗泰國文化(大象表演+民俗文化秀+蘭花園)→班尼迪之家→芭達雅TERMINAL 21航站百貨→All Star遊輪(全明星號) |
【東芭樂園體驗泰國文化(大象表演+民俗文化秀+蘭花園)】 【班尼迪之家】 【漫遊芭達雅TERMINAL 21航站百貨】 【All Star遊輪-全明星號】 早餐:飯店內享用 午餐:東芭園內用餐 晚餐:ALL STAR 全明星號海鮮自助晚餐+啤酒無限 THB700 住宿酒店:Hotel J Pattaya |
【第3天】 芭塔雅→曼谷→暹羅古城(原76府縮影公園)特別贈送:小象飯糰製作+餵食體驗→四面神ERAWAN祈福、BIG C 大賣場、設計創意品牌x暹邏商圈 |
早餐:飯店內享用 午餐:76府園內用餐 晚餐:泰式銅板烤肉含飲料暢飲THB400 |
【第4天】 曼谷→爆笑鐵支路→丹能莎朵歐式水上市場(含遊船)→泰國築地海鮮市場(吞武里海鮮市集) →鄭王廟(不含泰服體驗) →曼谷最強必逛百貨商場Iconsiam暹羅新天地(室內版水上市場 |
【爆笑鐵支路】 【丹能沙朵歐式水上市場(搭乘舢舨船)】
【鄭王廟】 【暹羅天地百貨公司(Iconsiam)】 早餐:飯店內享用 午餐:築地海鮮 敬請自理 晚餐:珍寶海鮮THB400 |
【第5天】 飯店 🚌曼谷機場✈桃園 |
今日我們將驅車接送前往機場,搭乘客機返回台灣,結束這趟泰國之旅。 早餐:飯店內 午餐:機上套餐 晚餐:XXX |
◎歡樂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交觀綜2138號‧品保 北178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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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驗說明
使用方法說明
注意事項
◆建議旅客於啟程前自行投保旅遊平安險等保險,以建立周全保障。
◆參團旅客若於境外確診,自採檢日起7日內應暫緩搭機返台。所有衍生之相關費用,例如住宿、餐食、交通、醫療費用…等,皆由旅客自行負擔。
◆相關出入境限制規定,依本國與旅遊行程當地政府規範為主,本公司將依最新規定滾動式調整出入境說明事項。
提醒您,須遵守旅遊目的國之防疫規範與返臺後之本國檢役措施。
◆泰國目前已取消COVID-19相關旅遊限制,旅客入境無須出示任何證明。
為考量旅客自身旅遊安全,並顧及同團其他旅客之旅遊權益,我們特別請您配合下列事項,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也是保障您的權利。
》機票規定及限制
▲星宇,長榮,華航航空,團體機票開票後,團體票一經開立,無論搭乘與否皆無退票價值 。 若符退改條件之退改票會產生退票手續費。
▲各家航空規定若旅客NO SHOW 會收取未登機費(每家航空收取費用不同),並請於工作日時間告知,假日無法受理。
》航班行李
▲建議於班機起飛前2.5~3小時抵達機場(請依說明會資料為準),以免擁擠及延遲辦理登機手續。
▲領隊或送機人員將於機場團體集合櫃台前接待團員,協助完成辦理登機手續及行李托運。
▲進入海關後,請掌握免稅品購物時間,勿耽誤登機,並請妥善保管您的登機證與護照等重要證件。
▲團體座位由航空公司安排,不適用於出發前預先選位,也無法確認座位相關需求(如靠窗、靠走道等),且座位安排乃依英文姓名依序排列,同行者有可能無法安排在一起,領隊將盡最大協助,若無法滿足您的需求,敬請參團貴賓諒解!
▲本行程無法延長或縮短天數、更改航班及日期。
▲本行程使用之票種為團體機票,沒有免費票因此無法累積航空公司哩程數、不可事先指定座位或劃位。
▲若有特殊餐食者,最少請於出發前三天(不含假日)告知承辨人員為您處理。
》航班及飯店說明
▲飯店及航班皆以最終確認以行前說明會資料為準。
▲如需訂一大床,請務必先告知業務人員,國外飯店大多為2床房型,您可事先需求1大床房間,但需視當天飯店住房狀況,才能確認。因大床房間數量有限,請恕無法保證一定入住此房型。
◆泰國嚴禁攜帶使用電子菸,泰國海關允許每位外籍人士攜帶200支香煙(一條煙)或250克煙草(或雪茄),總計不得超過250克,酒類最多不超過1公升甜酒或烈酒。團體旅客應每人單獨購買免稅煙酒並各自單獨攜帶。依泰國法律規定,一人攜帶超額煙酒,將會沒收、重罰、甚至監禁等處罰。*
◆泰國政府響應環保,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店家全面不提供購物塑膠袋,若有需要採買物品者請自行準備購物袋。
◆泰國官方對於海灘環境汙染新規定:2018年2月1日起嚴禁海灘抽菸行為,如遭依法取締則會有10萬銖罰款或長達一年的懲處或雙法併行,請務必注意此新規定,避免受罰。 ◆入境泰國海關會隨機抽查每人身上須準備2萬泰銖,每個家庭4萬泰銖。(等值貨幣即可,如美金、台幣等)。
1.役男定義:役男係指年齡屆19歲之年1月1日起,至36歲之年12月31日止,「尚未履3行兵役」之具我國國籍在台灣地區曾設有戶籍男子。